北京空气质量检测中心
空气检测 空气质量检测
设为首页 加入收藏 联系我们
中心介绍 新闻中心 室内检测 政策法规 环保常识 检测流程 服务标准 成功案例
室内检测   
室内空气质量检测
建筑工程环境检测
装修材料污染检测
电磁辐射污染检测
环境噪声污染检测
家具污染检测
土壤氡浓度检测
系统节能检测
公共场所空气检测
办公室环境检测
幼儿园空气检测
锅炉烟尘排放检测
饮食业油烟排放检测
生活污水水质检测
办公室环境检测
废水废气检测


 
地 址:
北京市丰台区六里桥西里 {详细位置请点击查看}
电话 :010-62379575
服务热线:400-600-2406
传真 :010-62379575
手机 :13911449250
咨询QQ:
QQ:1357261514 在线咨询
QQ:981328216 在线咨询
MSN:kqzljc@hotmail.com
邮箱:KQZLJC@126.COM
 室内检测 >> 建筑工程环境检测
  建筑工程环境检测

 竣工空气检测很有必要

近些年来,人们已经普遍认识到装修污染对健康的危害。室内装修污染主要是由于装修材料中析出的大量甲醛,致使室内空气受到污染。然而目前来看,造成室内空气污染的,不仅仅是由于装修造成的,比如说氡气污染,就来源于在新建建筑物选用的建材中。所以竣工后,做竣工空气检测已经成为了必不可少的强制性步骤,这样可以防止有害气体超标为日后留下隐患。

竣工空气检测的检查项目

一、氡气

氡气是竣工空气检测首要的检测对象。一般从房屋建材、房基土壤中析出,很少一部分从室外进入。氡气是联合国卫生组织确认的19种环境致癌物质之一,无色、无味、易溶于脂肪,在呼吸过程中进入人体,能在脂肪组织、神经系统、网状内皮系统和血液中广泛分布,对细胞造成损伤,最终诱发癌变,是导致人体肺癌的主要危害因素。

二、游离甲醛和苯

竣工后,未经装修的房屋,甲醛和苯的存在很少,呈游离状态。但是其根源在于建筑物内部,释放周期更长。游离甲醛会使人体引起咽喉炎、胸闷、头昏等症状,重则会影响人体的免疫系统、引起血液病及其他严重疾病,甚至致癌。

三、氨和TVOC

氨和TVOC主要从墙砖、水泥等建材中大量析出。氨对皮肤、眼镜有很大刺激,容易造成眼部疾病和皮肤癌变。而TVOC能引起机体免疫水平失调,影响中枢神经系统功能,出现头晕、头痛、嗜睡、无力、胸闷等自觉症状;还可能影响消化系统,出现食欲不振、恶心等,严重时可损伤肝脏和造血系统。

 

检测点的设置

 

建筑工程验收时,室内环境污染物浓度检测点应按房间面积设置:

1、房间面积<50m2时,设1个检测点

2、当房间面积50—100m2时,设2个检测点

3、房间面积>100m2时,设3-5个检测点

 

空气检测标准依据

一、氡

《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

限制范围:≥3.3Bq/m3

二、游离甲醛

《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

《公共场所卫生标准检验方法》

限制范围:≥0.001mg/m3

三、苯

《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

《居住区大气卫生检验标准方法》

限制范围:≥0.005mg/m3

 四、TVOC

《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

限制范围:≥0.01mg/m3

五、氨

《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

《公共场所卫生标准检验方法》

限制范围:≥0.01mg/m3

专业竣工空气检测机构

我中心是以环境检测项目为主的综合性检测机构。该中心通过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经北京市质量技术监督局计量认证(CMA)审核授权,并通过北京市建委建设工程室内环境检测实验室备案。技术力量雄厚,仪器设备先进,针对我们生活中的环境污染进行科学检测,面向社会为众、多企事业单位及个人提供科学、公正、准确的第三方实验数据,并提供具有法律效益的检测报告。

 

项目
(产品)名称

参数名称

依据的标准

限制范围或说明

民用建筑工程

室内环境检测

1. 游离甲醛

《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
GB50325-2001(2006年版)

I类:≥0.08mg/m3
I类:≥0.12mg/m3

2. 苯

《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
GB50325-2001(2006年版)

I类:≥0.09mg/m3
I类:≥0.09mg/m3

3. TVOC(挥发性有机物)

《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
GB50325-2001(2006年版)

I类:≥0.50mg/m3
I类:≥0.60mg/m3

4. 氨

《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
GB50325-2001(2006年版)

I类:≥0.20mg/m3
I类:≥0.50mg/m3

5. 氡

《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
GB50325-2001(2006年版)

I类:≥200Bq/m3
I类:≥400Bq/m3

 本检测依据,建设部GB50325—2001《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2006年版)中相关规定。摘要如下:
    ①民用建筑工程验收时,应抽检有代表性的房间室内环境污染物浓度,抽检数量不得少于5%,并不得少于3间;房间总数少于3间时,应全数检测。
    ②民用建筑工程验收时,凡进行了样板间室内环境污染物浓度检测且检测结果合格的,抽检数量减半,不得少于5间。
    ③民用建筑工程验收时,室内环境污染物浓度检测点数应按
    如下设置:

按此在新窗口浏览图片

 

首页 | 中心介绍 | 新闻中心 | 室内检测 | 政策法规 | 环保常识 | 检测流程 | 服务标准 | 成功案例

电话 :010-62379575 c 传真 :010-62379575 手机 :13911449250

设计制作:时代中广传媒 京公网安备 110102002164